在整個保險市場上,最為相象的兩大險種,小編認為就是意外險和壽險產(chǎn)品的。同樣具備高保險杠桿和身故保障,保險責任都比較簡單。因此,針對于“意外險怎樣才能不上”的問題小編的第一反應就是配置壽險,那么是不是壽險和意外險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呢?
一、意外險的簡單介紹
意外險的具體保障,簡單來說就是因意外所帶來的傷害以及風險。產(chǎn)品的主要的特點包括了:投保門檻低、沒有等待期、健康要求少、保費價格親民等。綜合一句話概括就是性價比很高。
二、壽險的簡單介紹
壽險產(chǎn)品都是以人身的死亡以及生存作為保險標的的險種,最開始的時候也被稱為“保死不保生”的人身保險。
按照保險期限來劃分可以定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二者的差別主要如下:
1、定期壽險就相當于給人的生死限定了一個時間段。主要指在約定的保障期間內(nèi),如果被保險人發(fā)生了身故或者殘疾,那么保險公司就會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付保險金。當然如果在保險期間內(nèi)安然無事,在保險期滿以后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付保額,同樣也不會退還已交保費。屬于純消費型的壽險險種,杠桿率比較高;
2、終身壽險相當于一份返還型的保險產(chǎn)品,因為人總是要死的,保險金一定可以拿到,但是保費的金額高。更多的作用是用于資產(chǎn)的傳承、隱形財富等。
三、壽險和意外險是否可以相互替代呢
整個保險市場上的每一類險種都是獨一無二的,他們都有自己的獨特性和特色。想要完全的相互替代自然是不可能的,雖然兩款產(chǎn)品的保險責任有交叉。
那么,為什么小編在文章只有會擁有壽險就可以不上意外險的說法呢?
其一,重點放在身故保額的設定方面,無論是壽險還是意外險,這兩款產(chǎn)品的配置對于家庭支柱或者家庭經(jīng)濟來源的承擔著來說,都是可以確保其身故能夠給家庭留下一筆財產(chǎn)的險種,是責任的延續(xù)。
其二,壽險的保險杠桿也比較高,一年期的的壽險產(chǎn)品的價格也就幾百元甚至低于百元的水平。
其三,用醫(yī)保替代意外醫(yī)療部分的保險責任。
當然,針對意外傷殘的情況,這項責任是別的產(chǎn)品無法替代的。
因此,保險市場上的每款險種都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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