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意外事故的越來越頻發(fā),配置意外險產(chǎn)品已經(jīng)變得越來越必要了,而且這之中團體屬性的產(chǎn)品配置成為了市場潮流。買保險選平安,那么平安意外團體險條款是如何約定的你知道嗎?來通過文章的分享具體來了解一下吧!
一、關于平安意外團體險
平安意外團體險,顧名思義就是平安旗下的團體保險產(chǎn)品,提供意外身故以及意外殘疾給付責任。這里,是由被保險人或者是投保人指定一人或者多人為保險金受益人的。如沒有指定的話,就是按照法定順序進行保險金分配;而殘疾給付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相比于單一配置的意外險產(chǎn)品,團體意外險的價格水平更低,而且通過上述簡單定義分享,我們知道平安團體意外險是沒有意外醫(yī)療方面的保障的,這點需要關注哦!
二、具體看看平安意外團體險條款約定
在產(chǎn)品有效期間內,針對被保險人由于意外事故的遭遇造成了身故或者殘疾的,按照如下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但是給付金額總額不超過基本保險金額。
1、身故責任條款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并自受害之日起180天內由于該事故為直接原因死亡的,給付身故保險金,給付后雙方責任終止。
這里如果因事故下落不明,而且由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險方依然有義務賠付身故保險金,不過如果宣告死亡后被保險人生還的,保險金領取人需在30日內退還全額已領取的保險金額。
2、殘疾責任條款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并自受害之日起180天內由于該事故為直接原因被判定為傷殘責任的,給付殘疾保險金,殘疾給付金額為10%-100%的基本保額。
針對由于同一事故造成多項殘疾的,給付殘疾責任之和,但上限為基本保額。
三、最后說說平安意外團體險條款約定的免責內容
1、屬于投保人的故意行為的;
2、屬于被保險人自殘自殺行為的;
3、屬于被保險人故意行為造成的意外事故或者打斗等事件的;
4、屬于妊娠、猝死、藥物過敏等事故的;
5、屬于核性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
6、屬于恐怖襲擊;
7、屬于其他帶有犯罪性質的事故的;
8、屬于高危風險運動造成的意外傷害的;
9、屬于其他的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免責內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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