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型的重疾險可以說是重疾險市場上性價比較高的一類重疾險了,當然,這類型的產品一般不會返還保費,這也讓很多消費者在選擇的時候會比較糾結,糾結于到期后保費不會返還,但保費又很便宜,那么,消費型重疾險身故給賠償嗎?重疾險有必要加身故責任嗎?
一、消費型重疾險身故給賠償嗎?
可能很多人對消費型重疾險的理解就在于,有沒有身故保障,只要沒有身故保障就屬于消費型重疾險,但隨著目前市面上越來越豐富的重疾險類型來看,似乎又不是這樣的,就算是消費型重疾險,也是可以有身故保障的,只是在于身故后賠付的不是基本保額而是保費或現金價值。
二、重疾險有必要加身故責任嗎?
關于重疾險有沒有必要附加身故責任,其實還是看個人的選擇,但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還是建議消費者們再單獨購買一份定期壽險,畢竟含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在賠付的時候也只能是重疾與身故二選一,不能疊加賠付的。
簡單來說,50萬的重疾保障,在確診重疾后,保險公司會賠付50萬的保額,合同也就終止了,就算被保險人以后身故,保險公司也不再承擔保障責任。
從保障的角度來看,重疾險的主要責任還是為被保險人提供重疾方面的保障,當被保險人確診約定重疾后,賠付的保險金可以用于醫(yī)療和收入損失方面的補償,而壽險則是方式被保險人在身故后,為家人帶來一筆賠償金以此彌補被保險人離開后整個家庭出現的經濟損失。
一般帶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要比沒帶有的要貴上不少,對于預算本身不太多的消費者來說還是有一定的繳費壓力的,因此反而更建議大家選擇單純的重疾險,再配置一份定期壽險,這樣重疾與身故都能同時獲得保障。
三、錢不多的情況下重疾險怎么選?
很多人都知道重疾險很重要,但苦于自己的預算本身不太多,因此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習慣性的將保額降低以此來追求保障的全面性,通過各家保險公司的數據可以發(fā)現,我國大多重疾險的保額都不足10萬,但如今的重大疾病的醫(yī)療費用可不是區(qū)區(qū)10萬就能治療好的。
因此,如果預算不是很多,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建議拋棄保障范圍的全面性,優(yōu)先將保額做到預算范圍內最大,最好不要低于30萬,畢竟一些常見的、高發(fā)的重大疾病都在國家規(guī)定的31種必保疾病范圍內,這個時候更加不要考慮身故保障之類的了。如果想要獲得更好的治療,重疾險的保額最好不要低于50萬,甚至可以更多,只要預算能夠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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