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很多東西是可以相互代替的,但是保險險種可以相互代替嗎?重大疾病保險是大家比較熟悉的險種,但是對有些人來說,重大疾病投保的保費卻也是不菲的,所以有些人就會想到可以選擇其他保產(chǎn)品來代替重大疾病保險嗎?今天小編就和你聊聊和容易和重大疾病保險混淆的險種,看看它們是否可以代替重大疾病呢?
我們先看看和重大疾病保險相關(guān)的幾個險種:重疾險、防癌險、特定既定保險。
接下來我們一一對比一下,它們是否可以互相替代:
一、重大疾病保險VS防癌險
重大疾病保險和防癌險有很多共同點,它們同為商業(yè)保險中的健康險,都是給付型險種,保險合同約定賠多少,出險就賠多少,并且定價的方式都采用均衡費率,即每年交納保費是恒定不變的。
兩者之間不同的地方則在于保障責(zé)任的不同,重大疾病保險我們都知道,在保險保障范圍中處理保障25中高發(fā)疾病外,每一家保險公司通常還會加入其它重疾病種。防癌險,顧名思義,只是保障癌癥也就是惡性腫瘤的險種。
所以盡管防癌險的保費要低于重大疾病保險,但是防癌險由于保障范圍的局限性是不能代替重大疾病保險的作用的。
二、防癌險VS防癌醫(yī)療險
兩者之間聽名字就知道保障的范圍的差別不大,但是產(chǎn)品的形態(tài)卻相差很大,防癌險是防癌重疾險,為給付型產(chǎn)品,長期繳費,保費比較高。防癌醫(yī)療險和平時我們所了解的醫(yī)療險一樣是一年期產(chǎn)品,報銷型,保費比較低。一年的防癌醫(yī)療險不能保證續(xù)保,但是可以報銷醫(yī)療費,所以防癌險+防癌醫(yī)療險是一個很不錯的組合。
三、重大疾病保險VS特定疾病保險
這一險種也不難理解,根據(jù)名稱會意:針對某一種/幾種疾病的保障。最常見的比如少兒白血病保險、輕癥保險、女性特定疾病保險等等。和重疾險相比,它的覆蓋面更小,無法達到重疾險保障多種重大疾病的要求。
所以,通過上面對幾個重疾險相關(guān)的險種進行分析之后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作用,誰都無法相互代替,重大疾病顯然是保障范圍最廣,最基本的人身保險之一,防癌險、防癌醫(yī)療險、特定疾病保險都可以作為補充保險,可以有針對性的提高保額,但是如果父母長輩年紀(jì)太大,重大疾病保險投保太貴,不妨試試防癌險,保費低有針對性的保障產(chǎn)品,性價比較高。
切記為了保費低,拼湊防癌險或幾種特定重大疾病保險來做保障,不僅忽視了自己的保障需求,更會因保障不全面而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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