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06月28日
- 星期六
雖然食物中毒具有“突發(fā)性”“意外性”和“外來性”等特點,
但并非所有的食物中毒都是屬于意外險承保范圍的。
意外險中的“意外”的四大條件為:外來的、非本意的、突然的,非疾病的。
滿足這四個條件的意外,才算是官方認可的“意外”。
1、集體食物中毒,保險公司才會賠。
如果是3人或以上集體中毒,
保險公司會將其視為意外事故,
賠償意外醫(yī)療保費。
2、個人食物中毒,不算意外。
如果是一個人食物中毒。
保險公司會認為是因為個人體質(zhì)關(guān)系引起的腸胃等疾病,或者是感染了細菌,
不在意外險的理賠范圍。所以,個人食物中毒不屬于意外險賠償范圍。
只有集體中毒,意外險才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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