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常青樹2016作為一款保險產品,旨在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然而,在當前的保險市場中,任何產品都難以做到盡善盡美。接下來,我們將深入剖析華夏常青樹2016的不足之處,并為您提供選擇建議。
一、華夏常青樹重大疾病保險2016具體保障
1、輕癥疾病保險金
當被保險人遭遇意外傷害,或在合同生效或復效后的90天(不含)因其他原因初次罹患合同所列的輕癥疾病時,我們將按照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額外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每種輕癥疾病只給付一次,且累計給付以五次為限。
2、重大疾病保險金
·若在合同生效或復效后的90天內(含第90天)因非意外傷害原因初次罹患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們將按照已交的保險費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合同隨即終止。
·若因意外傷害,或在合同生效或復效后的90天后因非意外傷害原因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我們將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合同隨之終止。
3、身故保險金
·若在合同生效或復效后的90天內(含第90天)因非意外傷害原因身故,我們將按照已交的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身故時未滿18周歲,且符合上述條件,我們將按照已交保險費的1.5倍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身故時已滿18周歲,且符合上述條件,我們將按照合同載明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合同終止。
4、全殘保險金
·若在合同生效或復效后的90天內(含第90天)因非意外傷害原因全殘,我們將按照已交的保險費給付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全殘時未滿18周歲,且符合上述條件,我們將按照已交保險費的1.5倍給付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全殘時已滿18周歲,且符合上述條件,我們將按照合同載明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5、疾病終末期保險金
·若在合同生效或復效后的90天內(含第90天)因非意外傷害原因被??漆t(yī)生確診達到疾病終末期,我們將按照已交的保險費給付疾病終末期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被專科醫(yī)生確診達到疾病終末期時未滿18周歲,且符合上述條件,我們將按照已交保險費的1.5倍給付疾病終末期保險金,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被專科醫(yī)生確診達到疾病終末期時已滿18周歲,且符合上述條件,我們將按照合同載明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疾病終末期保險金,合同終止。
二、華夏常青樹重大疾病保險2016不足之處
1、缺少中癥保障:在當前的市場環(huán)境下,中癥保障已成為熱門重疾險的標配。對于追求更全面疾病保障的客戶來說,華夏常青樹2016在這一方面稍顯不足。
2、輕癥賠付比例偏低:與市場上賠付比例超過30%的產品相比,華夏常青樹2016的20%賠付比例顯得較為保守。這意味著在輕癥情況下,客戶可能獲得的賠付金額較少。
3、保費較高:相較于當前市場上保障全面且保費更低的產品,華夏常青樹2016的保費缺乏競爭力。對于預算有限的客戶來說,這可能是一個難以忽視的問題。
綜上所述,這款保險產品以其全面而人性化的保障措施和服務體系,為投保人提供了堅實的健康保障和心靈慰藉。無論是在面對輕癥、重疾還是終末期疾病的挑戰(zhàn)時,都能夠給予投保人最及時、最全面的支持和幫助。因此,選擇這樣一款保險產品,無疑是為自己和家人未來的健康和安全保駕護航的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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