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迅速普及,社會信用體系不斷健全,使用信用卡的人越來越多。信用卡作為一種可透支消費的信貸介質產(chǎn)品,備受年輕人喜愛,成為年輕消費群體的重要支付方式之一。
不守規(guī)則會受到“懲罰”
隨著信用卡的日益普及,刷卡消費成為一種習慣,很多人往往會忽視信用卡最根本的屬性——借貸關系。信用卡不僅是支付結算工具,同時還是銀行與客戶之間借貸關系的實體象征。換而言之,持卡人刷卡交易的過程,其實形成對銀行資金的借用,對此承擔相應的利息是在情理之中。
換個角度來講,持卡人一旦刷卡交易,銀行就要為此承擔資金成本、運維成本和壞賬成本,收取貸款利息是為了維持信貸業(yè)務正常運轉。據(jù)了解,央行1999年頒布實施的《銀行卡業(yè)務管理辦法》規(guī)定,“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所使用全部銀行款項即可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無須支付非現(xiàn)金交易的利息”;但如果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還款時,則“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也就是說,當持卡人未能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前全額還款,其應付銀行的利息就要從每筆刷卡交易各自的銀行記賬之日起、按照賬單所列示的金額計收,直到還清為止。這正是不少消費者對于全額計息存有理解偏差的關鍵。
何時還款最合適
絕大多數(shù)人辦理信用卡圖的不只是方便,更重要的是其具有先消費后還款功能,且能享受一定時間的免息期。對于資金周轉緊張的人來說,免息期可以緩沖其資金周轉壓力。這是信用卡帶給持卡人的一種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