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用卡存在的意義就是持卡人使用身份證,還有各種信息的采集來進行的個人貸款行為,主要作用在可以運用提前消費的能力,來滿足當下的物質需求。隨著社會上關于信用卡使用的行為愈發(fā)的普及,關于規(guī)定也是在不斷的去完善和加強。根據(jù)刑法第196條的規(guī)定,對信用卡的使用做出了新規(guī)定,尤其是在關于犯罪量刑方面的規(guī)定進行了明確,那么今天就來給大家具體講解一下究竟什么樣的信用卡使用方式具有刑事犯罪的風險!
首先大家需要明確關于信用卡惡意透支
1.?根據(jù)刑法第196條規(guī)定,明確了這一概念。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guī)定限額或者規(guī)定期限透支,經(jīng)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
2.?數(shù)額界定
????數(shù)額較大:5萬元以上,不足50萬元;
????數(shù)額巨大:5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
????數(shù)額特別巨大:500萬元以上
????這也就是意味著,如果說信用卡欠款的金額不足5萬元,一般是不會坐牢的,意味著關于刑事量刑的門檻得到了提高,不過對應的是刑事風險也會得到增強。
3.?有刑事風險的信用卡使用方式
????????(1)時間:信逾期超過90天,并且超過2次的有效電話催收;
????????(2)金額:2018年12月1日以前為1萬元作為刑事起訴最低金額,12月1日以后最高法明確起訴最低金額為5萬,刑事量刑標準隨之加重;
????????(3)真實性:要求申請信用卡的材料必須真實,無虛假。例如家庭住址、電話、工作單位等;
????????(4)行為:是否變更電話、地址。逾期讓銀行催收、公安介入無法有效進行;
????????(5)消費方式:是否有POS機非法套現(xiàn)行為。
????綜上,其實不論信用卡是多么的好用,但是呢肯定是要有償還的一天,這只是代表著一種生活方式,并不意味著要鉆取什么樣的空子,畢竟還是要踏實的生活。